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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篇 | 为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保驾护航

时间:2021-08-07 09:38:21    来源:新山东网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小商品,大案件,连着群众千千万”。临清市人民法院作为省院指定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自2018年1月份开始审理知识产权类型的案件,其中,涉及侵害商标权的案件共631 件,商品涉及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有酒水、豆瓣酱、酱油、蚊香、花生、毛巾、卫生纸、休闲食品、儿童玩具,童装、书包等等。民一庭作为临清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法庭,为让群众买的放心、吃得安心、用的舒心,下大力气调解涉及侵害商标权的案件,自2018年共计受理侵害商标权案件631件,其中调解撤诉357件,2021年以来,共计受理侵害商标权的案件348件,调解撤诉178件,判决157件,无一件进入执行程序。


俗话说,“樱桃好吃树难栽,不下苦功花不开”。知识产权案件,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中,从无到有,属于“新鲜事物”,对于审理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法官,从“零”基础到驾轻就熟,能够做到以上的成效的秘诀就是,他们的法官都是共产党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敢为人先,勇做先锋、不怕苦、不怕累,刻苦钻研,锐意进取的精神。多少次地向上级业务部门的请教,多少次地研讨汇报,多少次的挑灯苦学,多少次地耐心调解,用汗水浇开了这朵“樱桃花”。


星光不问赶路人,时光不负有心人,为更好地服务于民,在领导们的关心支持下,短短时间内,民一庭作为审理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庭,硬是“蹚出”了本部门一套行之有效的审判方式和方法,那就是“一宣双送三调解”。“一宣”,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力度,采取“价值指引法”与“换位思考法”并用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及零售商小业主宣传知识产权的产生、发展的过程,普及知识产权价值的形成及艰辛。让更多人了解商标的设计、宣传及影响力,了解商标制作成本不仅仅是制作表面上的图案、文字,了解商标的价值往往体现在其背后对于产品质量的保证及对于商品的认可。“双送”是诉前将相关证据材料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以便于双方及时沟通,进行庭前调解,即使不能调解,也方便了在开庭审理前了解案情,从而可以顺利庭审,省事省力。“三调解”,即在诉前、诉中调解、诉后即判决作出后调解,采用“个案分调法”与“以案促调法”相结合。本着保护知识产权,又不让诉讼者盈利的理念,在侵权人认识自己的侵权行为,取得对方的谅解后,对双方进行调解,从“有无侵权故意”“有无重复侵权”等方面进行调解,支持起诉方的合理费用,以达到惩戒、制止侵权的目标。在诉后,即判决书送达后,向当事人明确人民法院对于同案同判、类案同判的司法原则,通过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调解,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至今判决的侵害商标权的案件无一件进入执行程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文章中强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临清法院知识产权专门法庭的法官们深知自身肩负的责任之重,作为共产党员,他们定不忘初心,不负韶华,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保驾护航。(聊城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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