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受贿案,对被告人罗保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罗保铭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4年,被告人罗保铭利用担任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省长、海南省委书记、十二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商业合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3亿余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保铭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罗保铭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罗保铭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原标题: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受贿案一审宣判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新山东网www.xinshandong.cn或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新山东”。在这里,发现齐鲁之美,读懂不一样的山东。

编辑中心(编委会)
总编辑 | 阿 勇(主任)
编 辑 | 尹延哲 李少华
美 编 | 洪丽霞
运营中心
主 任 | 袁朝军(兼)
副主任 | 张睿颖
融媒中心
主 任 | 陈文举
特 约 | 郭凯顺 陈秀蓉 盛雪峰
技 术 | 鲁小智 鲁小慧
活动中心(飞天龙翔酒道馆)
主 任 | 郝良英(经理)
新山东网诗书画院
院 长 | 郝蜀生
副院长 | 孙振春
山东大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 袁朝军(总监制)
总经理 | 袁岱松(出品人)
总法务 | 耿兴晗
通 联 | 0635-7770878
邮 箱 | 15006358123@163.com









